挤出广告“水分”确保继续教育有更多“干货”

来源:青瞳视角 发布时间:2021-11-01

一场专项整治风暴近日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领域刮起。教育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中央网信办、工信部、公安部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》,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、内容、程序···

  一场专项整治风暴近日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领域刮起。教育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中央网信办、工信部、公安部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》,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、内容、程序等提出规范性要求,并部署开展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,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。

  上学拿文凭本来是严肃的事,是需要付出不少汗水的事,然而,在一些培训机构的广告里,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简直成了“躺过”的轻松事。这些“躺过式”广告含有很多水分,含有虚假夸大宣传的成分,既抹黑了自学考试、成人教育等继续教育模式以及相关高校的声誉和形象,拉低了继续教育的公信力,也会对消费者(受教育者)构成欺骗误导,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  严重注水的教育培训广告把继续教育领域搞得乌烟瘴气,扰乱了继续教育秩序,向社会释放出非常负面的信号,把受教育者带入歧途,让社会对继续教育产生了很不好的观感,妨碍了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。整治继续教育领域的违法违规广告势在必行。

  多部门联合部署开展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,打出组合拳,张开防范和打击继续教育培训虚假宣传的大网,彰显了清除继续教育营销病灶、净化继续教育环境的决心。专项整治营造了一种声势,能够产生震慑效应,有助于确保治理机制的全面覆盖,并从多角度切入,综合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,实现监管职能的互补,实现全链条治理。

  针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领域广告营销行为中易发、多发的种种问题,五部门的《通知》明确了治理重点——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、合法,不得出现“快速取证”“免考包过”“考不过退款”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;不得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;不得混淆技师学院、专修学院、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。这些规定击中要害,有助于对继续教育领域违法违规广告的精准治理,有助于培训机构看清底线,远离违法违规“禁区”。

  挤出广告里的“水分”,能够创优继续教育环境和氛围,增强继续教育的规范性、权威性和严肃性,提升继续教育的含金量和社会认可度,确保继续教育出更多“干货”,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。整治继续教育领域的违法违规广告,是规范继续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关键切入口,监管部门严管网络平台、自媒体,严查虚假广告信息,处罚甚至取缔违规经营的学历继续教育机构,挤出广告里的“水分”,并不能挤出继续教育的全部“水分”。

  要全面规范、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,高校等继续教育主体必须落实教育责任,依法依规办学,优化课程设计,提升课程质量,严格规范教学操作和考核操作,严把毕业发证关,摒弃“水课”,杜绝教育形式主义,堵住“花钱买证”“轻松包过”的漏洞。

  相关高校和教育部门也应通过正规渠道多发布“官方广告”,对虚假广告内容进行揭露,对继续教育的办学主体、性质、学制、流程、课程数量、难度、通过率等进行宣传,增加继续教育的透明度,对受教育者进行正面引导。受教育者也应摒弃走捷径、混文凭心态,不轻信“躺过式”广告,选择正规的继续教育路径,一步一个脚印地提升学历和能力。